::: 回首頁網站導覽ENGLISH 臺南市政府 相關連結 網站檢索
進階搜尋
選單
圖片:臺南市殯葬資訊服務網
:::

宣導單張

花錢買罪受

送錢的人不再沒事
民眾洽辦任何公務,不必也不能送紅包(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);如果因為一時糊塗而賄賂了公務員,只要勇於自首或在檢察官偵查、法官審判中自白,就有可能獲得檢察官依法為不起訴處分、緩起訴處分或法官判處免刑、減輕刑責的機會。
重大犯罪檢舉專線:0800-024099
 
點閱數:197|最後更新:113/03/23 10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