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國內疫情目前已趨緩且穩定控制,自110年11月2日起放寬部分殯葬場所防疫管制措施,請本市公私立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配合辦理防疫措施。
殯葬場所防疫管制措施
110年11月2日施行
一、進入各殯儀館之禮廳、靈堂 、火化場 、骨灰(骸)存放設施等治喪場所之人員應遵守實聯制,體溫量測、消毒,保持社交安全距離, 除飲食外,須全程佩戴口罩。
二、殯葬場所管理單位應確保進入之人員落實前項管制措施, 並加強環境清潔消毒、員工健康管理、確診事件即時應變。
三、於殯儀館外辦理治喪者,比照上開相關規定辦理。
四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特 定區域實施較嚴格之防疫措施者,從其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