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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:臺南市殯葬資訊服務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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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10月5日起放寬部分殯葬場所防疫管制措施

發佈日期:110/10/05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宣布,考量國內疫情目前已趨緩且穩定控制,自110年10月5日起放寬部分殯葬場所防疫管制措施,請本市公私立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配合辦理.。
殯葬場所防疫管制措施         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0年10月5日施行
一、 殯儀館:
(一) 開放公祭。
(二) 各地方殯儀館管理單位依場所空間容留人數訂定設施人數管制總量,並按各廳室大小公告容留人數上限,室內至少以每人2.25平方公尺計算,如於室外開放空間辦理者,容留人數以每人1平方公尺計算。
(三) 進入設施之人員應落實實聯制,體溫量測、消毒,保持社交安全距離,全程佩戴口罩,並禁止飲食。

二、 骨灰(骸)存放設施:
(一) 開放民眾進塔祭拜,管理單位依場所空間容留人數訂定設施人數管制總量,室內至少以每人2.25平方公尺計算,如室外搭棚祭拜者,容留人數以每人1平方公尺計算。
(二) 進入設施之人員應落實實聯制,體溫量測、消毒,保持社交安全距離,全程佩戴口罩,並禁止飲食。

三、各殯儀館之禮廳、靈堂、火化場、骨灰(骸)存放設施等治喪場所,應確保進入之人員落實前開防疫措施,人流管制、總量管制,並隨時加強環境清潔消毒。
四、於殯儀館外辦理治喪者,比照上開相關規定辦理。
五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特定區域實施較嚴格之防疫措施者,從其規定。

 
 
 
點閱數:508|最後更新:110/10/08 16:33|發布單位:臺南市殯葬管理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