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海葬優惠辦理及申請作業程序:
一.申請資格:依亡者遺囑或由亡者之配偶、直系血親或旁系二親等同意。
二.推廣期間:即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止(考量冬季海象較不穩定)。
三.優惠辦法(限臺南市市民)
(一)推廣期間火化費、骨灰再處理免予收費。
(二)火化後等待出海期間,一個月內骨灰暫存免予收費。
(三)110年度前3名申請海葬者,配合臺南市政府民政局安排船舶,並由安平港出海者,由市府提供合法遊艇或娛樂漁船 為海葬實施之載具。
四.辦理流程:
(一)決定海葬時間
(二)辦理火化及骨灰再處理
(三)辦理海葬許可證明
(四)繳納海葬盒保證金
(五)辦理出海手續
(六)搭船前往海葬地點
(七)進行海葬儀式
(八)繳回海葬盒
臺南市政府民政局(生命事業科):06-2991111#7816
臺南市殯葬管理所:06-2144333
![海葬優惠措施推廣期間火化及骨灰再處理免費,火化後等出海骨灰暫存一個月內免費,110年前名申請者並配合相關安排,由民政局提供海葬實施之載具](https://mort.tainan.gov.tw/Files/IMG/20210312_101951_1.jpg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