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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訊息


為提升本市殯葬消費者保護資訊,保障消費者權益,檢附殯葬消費資訊宣導海報。
發布日期:113/10/16

說明:
一、依據內政部113年9月16日台內宗字第11301371252號函辦理。
二、按殯葬管理條例第49條規定,殯葬服務業就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,應與消費者訂定書面契約,書面契約未載明之費用,無請求權;並不得於契約簽訂後,巧立名目,強索增加費用;其相關商品定型化契約條款部分,請協助宣導消費者須詳細審閱契約內容,如遇殯葬服務業有記載「終身」、「永久」或類此用語從而違反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之情事,請拒絕與之簽約並向主管機關檢舉。

附件連結/檔案
  1. 宣傳海報(1.86MB)
最後更新日期:113/10/16